四部委提出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
2014-12-29 14:09:09 来源: 评论:0 点击:
2010年6月21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银监会、证监会、保监会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明确指出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。节选如下:
(十一)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。扎实推进扩大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。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按照“商业持续”原则,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创新。完善融资租赁公示登记系统,加强融资租赁公示系统宣传,提高租赁物登记公信力和取回效率,为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的指导监督,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化,管理统一化,合同统一化,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保证融资租赁有序、规范发展。
来源:2010年6月21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银监会、证监会、保监会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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