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和税收政策研修班
2014-12-29 13:33:04 来源: 评论:0 点击:
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和税收政策研修班
主办单位:
中国租赁联盟 中国国际商会租赁委员会
支持单位:
南开大学经济学院
天津商业大学租赁学院
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
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
承办单位:
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
协办单位:
上海锦祺金融顾问有限公司
时间:
2014年3月22--23日
地点:
天津市河西区新桃园大酒店
议程:
3 月22日上午
8:30 – 9:00 签到
9:00 – 9:15 主办单位致辞
9:15 – 10:30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起草人,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雷继平对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进行解读。
10:30—10:40 茶歇
10:40---12:00 雷继平审判长继续解读
12:00---13:15 午餐
3月22日下午
13:15---14:30 雷继平审判长继续解读
14:30---14:40 茶歇
14:40---16:00 雷继平审判长继续解读并回答与会者提出的问题
16:00---16:30 孙瑜律师对司法解释和雷继平审判长的解读进行总
结讲评
3月23日上午
9:00---9:15 主办单位致辞
9:15 – 10:30 谭崇钧处长对财税(2013)106号文有关融资租赁税收问题进行解读
10:30---10:40 茶歇
10:40---11:30 谭崇钧处长对106号文继续解读并回答与会者提出的问题
11:30---12:00张稚萍律师对106号文和谭崇钧处长的解读进行总结讲评
12:00 主办单位简要总结,宣布研修班结束
地址:
新桃园酒店(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235号)
费用:
2800 元/人(含资料费、午餐费、会务费,不含交通费和住宿费)
缴费方式 (以电汇方式汇入承办单位帐户)
户 名: 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
开 户: 工商银行南京路支行
帐 号: 0302011919300141264
联系人:宋会计,手机:13820171797
收款后,即由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向付款人开具天津市税务局通用发票
会务组联系人:
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: 徐景怡:13512465521
孟 婧:022-27224166 安 颖:13820113597
温馨提示:
1、中国租赁联盟将向研修班成员每人提供《中国租赁蓝皮书---2013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》和《中国融资租赁业政策汇编》各一册。此两份材料不销售,不赠送,只供本次研修班成员参考。
2、本次研修班计划名额为150人,报名额满即止。
报名回执:
融资租赁司法解释和税收政策研修班回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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